香港投资定居的政策就是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又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该计划的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即资本-投资者)来香港居留。投资者
一、受养人来港
投资移民香港主申请人可携同受养人(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唯必须能够支持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然而,受养人在提出申请时须受当时适用于其入境的任何其他政策所规限。
二、香港入境安排
申请获准的投资移民者及其受养人(如有)会获发香港签证/进入许可,他(们)可亲自往入境处领取,或经在港的谘询人转交给他(们)。签-证标签应贴在旅行证件的空白签证页,在抵港时向入境处职员出示。
倘投资者没有适当的来港认可旅行证件,香港入境处会发予进入许可,同样安排亦适用于投资者的受养人。
三、逗留香港条件
申请香港居留权
投资移民者获得原则上批准后,初步可以访客身分来港3个月。能提出证据证明在港正积极进行有关的投资活动,其访客身分可获延期3个月。投资者提出已作出所需投资的证明后,会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正式批准)。如投资者能提出证明令入境处处长信纳其继续符合〈资格准则〉及〈投资管理的规定〉所述的资格准则及管理投资的规定,便可获准延期逗留两年。按此准则,投资者可再获延期逗留,每次为期两年。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
相关限制性
根据香港投资移民计划获准来港的投资者须受特别逗留条件限制。如投资者违反其对入境处所作承诺的任何部分,则只可在港逗留至逗留期限届满或被入境处处长裁定已违反承诺后两个月内,以较早日期为准。
四、官方收费用
申请香港签证,进入许可,或延期逗留的指定费用为港币160元。
五、投资移民香港注意事项
香港入境处处长有权力决定是否批准根据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提出的居留申请,投资者在香港的任何投资由始至终纯属个人决定和责任。投资者如因依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进行投资而蒙受任何损失,入境处处长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概不负责。
六、香港社会福利
医疗保障
由政府投资,对市民只收低廉的诊费和住院费用,普通门诊收费37元,普通病房每天68元,生活贫困者还可接受免费治疗。除设立医院和诊所外,还对全体市民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家庭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对生育年龄的妇女提供产前、产后的指导和服务,对儿童进行疫苗防疫注射,为孕妇提供健康保健教育和咨询,或通过电话解答疑难,或通过家庭计划指导会就婚育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服务。
香港政府福利
儿童福利与服务 任何香港居民,如有3岁或以上子女在教育署注册的幼稚园就读均可申请,分为减免幼稚园平均学费的25%、50%、75%及全免四种。
青少年福利与服务 各中、小学有25%的学生可获得政府提供的"学校书本津贴",每名小学生可领的津贴金额为每年304港元,每名初中生每年可领536港元。津贴不发给学生本人,而是通过银行拨入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帐户。
老人福利及服务 政府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的福利待遇主要有高龄津贴和公共援助津贴。香港老人享有优先分配公共房屋的权利。3名无亲属关系的老人可以合住一间房屋,每年房屋署都拨出一千个单元分给老人。
家庭服务 家庭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家庭及人际关系咨询服务;协助居民解决入学、居住、就业等困难以及家务助理的介绍服务等。
公共房屋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廉租屋",即以低廉的租金租给收入低下居民居住的房屋,租金大约30-60不等。一种是"居者有其屋",即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中小收入者的一种房屋,地段的不同,价格也有区别,但售价较市价平均要低近一半。其中租住"廉价屋"的居民较多,约占80%左右,其余的人居于 "居者有其屋"的自置房屋内。"居屋"的建筑标准比"廉价屋"好。大部分有2-3个卧室,有客厅、厨房和卫生设备。面积也较大,一般为40-60平方米,也有的甚至达到80-90平方米。
教育福利 香港地区实施九年免费强迫普及教育,公立学校和部分私立学校直接接受证府的专项资助。